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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88.com:陈寒鸣:“血汗工厂”知多少

陈寒鸣:“血汗工厂”知多少

来源:fun88.com    发布时间:2023-12-20 1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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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报记者王晓华、保罗、陈福香在广州某礼品公司“卧底”三天竟累得输液,而有关负责人却称超极限加班是工人自愿。三位记者以自身的亲身经历调查发现,在该公司工人每天工作长达16小时,睡眠时间不足5小时,每月加班200多小时。于是,他们写了篇题为《当代“包身工”惊现广州》的报道。据这篇报道介绍,该公司是广州白云区长红村的老厂,有20多年历史了。厂里有工人200多人,主要生产木制工艺品。2002年4月10日左右,记者接到一封求救信称该厂的工人就像“包身工”一样,被强迫加班,每天只能睡4个来小时。为了了解真实情况,记者决定“卧底”到该厂“打工”,结果有了下面这番经历:

  应聘:要求签劳动合同反遭怒斥。4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工厂应聘,在该厂门卫室填了一张求职表,交了50元钱(没有一点收据)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后,记者就成了该厂的一名木工。据保安班长说,该厂招聘员工的工资是每天12元,扣掉2元钱伙食,第天可得10元钱。以后第三个月加1元钱;加班工资按1︰1付,每小时1.5元。每个月只有两天的休息日。记者提出要签劳动合同,遭到保卫班长的怒斥:“签什么合同?我们自己都没签合同。爱干不干!你从外地来广州,没地方去了,我们给你吃住就不错了。”

  住宿:蒸笼宿舍里每天只睡4小时。“卧底”的第一晚,记者在宿舍一直等到2时多才有人回来。工人们一个个拖着疲倦的身子,进来第一件事就是找水桶去冲凉。2时20分,工人们陆续冲凉回来了,有人开始上床睡觉,还有人在洗衣服。记者好不容易和两人还在吃方便面的小伙子攀谈上,他们都是湖南人,在厂里工作不到一年。其中一个18岁的小伙子说:“在厂里工作最受不了的是加班,第天加班七八个小时,一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宿舍又热,经常睡不好。我在这里干了7个月,瘦了9斤。我真的害怕哪能一天会突然死了!”6时30分,一夜没合眼的记者刚刚迷糊了一下,宿舍里的“布谷鸟”、“小公鸡”叫成一片,该起床了。记者算了一下,他们线分这样一个不到四个小时的时间。

  做工:疲劳作业手指数次被磨。23日上午7时开始,记者开始在打磨时间上班,主要任务是把即将组装的工块在砂轮上磨光滑。砂轮磨下的木灰和面粉一样细,不到10分钟,记者就成了一个木灰雕塑。晚上8时,记者感觉已到了极限,大脑瓜变得迟钝,就想睡觉。抓木块的手指已经不听使唤,不时碰到砂轮上一下,好在砂轮表面裹了一层纱布,不然后果不堪设想。4月23日晚12时,记者实没办法忍受了,请假去上厕所,以缓解一下疲累。好不容易熬到了凌晨2时,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回到宿舍。

  伙食:饭菜难下咽,宁愿吃泡面。木工厂的工人除了睡眠不足,上班时间超长,第天的菜也是难以下咽。有些工人宁愿天天吃方便面。23日12时,累了一上午的工人们就涌向食堂。米饭自己盛,吃多少都行,但吃不完要罚款;菜是定量的,根本不够吃。第一天吃的是葫芦瓜和罗卜炖鸡。葫芦瓜很老,皮都咬不烂,至于所见到的4块鸡竟全都是骨头,咬了一块,扎嘴很疼。晚饭是中午剩下的葫芦瓜加一个白菜炒肉。记者数了一下,比指甲盖稍大一点的肉只有5片,而葫芦瓜则有股馊味,几乎所有的人都不敢吃。到了第三天,“卧底”的记者再也坚持不住了,便拿起手机给负责外围接应的同事发出了求救短信。虽然安全离开了“人间地狱”,但记者没有逃脱脱水病的命运,最后不得不到医院输液治疗。

  记者的精神和行为都是可嘉的,他们勇敢地向社会揭露了工人们劳动、生活的真实景况。不过,“卧底”三日便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而该厂的工人们呢?他们常年累月地处于这种境地中呵!这绝不是个别现象。2003年6月2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了记者韩俊杰和通讯员魏锦池、魏伟的文章《河南新密:采石场惊现“包身工”》。河南新密市白寨镇西腰村一非法采石场先用优厚的待遇和条件将民工骗到工地,然后派找手对民工进行看管,强迫民工进行超负荷的劳动,稍有不从就毒打。由于一位出逃民工的报案而被新密市警方破获,37名受害民工被警方解救,该案7名嫌疑犯亦已被警方逮捕,对此案负有一定责任的白寒镇及新密市的7名官员被有关方面免职;而向警方报案的出逃民工,却在警方破案后突然死亡了!这是发生在2003年5月17日的事情。当日下午4时许,新密市公安局白寨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有一30岁的福建籍民工范明荧到郑州市公安局报案,称其于今年5月11日,在郑州火车站被人骗到新密市白寨镇西腰村一偏僻的石料场,在打手的看管下接受高强度劳动,不令不给工资,而且还屡遭痛打。他仅仅工作六天,就被暴打四次,致使其背部、臀部大面积损伤。5月16日晚,他实在不堪忍受,趁天黑逃出石料场,用一夜时间跑到附近小镇上,又搭上去郑州的汽车,逃出虎口到公安局报案。而除他之外,该石料场还有几十名民工急需解救。该所立即派民警将范明荧接回新密协助破案。当晚7时25分,白寨镇派出所协同新密市公安局紧急增派的警力冒雨出击,将石料场被困民工37人成功解救。据警方调查,该石料场是新密人索会武在2001年底投资建成的,今年元月3日索将石料场承包给淅川县人周连庆。今年3月份,石料场非法开工,周将本县老乡贾金柱、杨宝玉、黄李明和嵩县人李志伟雇为打手;又唆使贾新志等六人以优惠的工资待遇和生活条件为诱饵,从郑州火车站附近骗来福建、安徽、四川、云南、贵州等十余省的民工38人,以每个民工50元的价格交给石料场强制进行劳动。在四名打手的专门看管下,民工们清晨4点左右就得起床干活,晚上7点左右才收工,每天劳动时间长达13个时小。并且稍有懈怠便会遭到殴打。民工们没有人身自由,连睡觉、上厕所都要被监视。谁想逃走,就会遭到周及其雇佣的打手们的毒打。而场主索会武为谋取利益,在派出所榆其无证经营不予审批供应爆炸物品的情况下,私自找到新密市民爆公司白寨镇三岔口供应站负责人李建军,采取做假账手段,先后六次将500公斤炸药和500余枚雷管买回使用。5月21日,涉案的石料场场长索会武及向该石料场提供爆炸物品的李建军已因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而被警方依法逮捕;5月30日,贾新志等六名协助周连庆从郑州火车站骗取民工的人员也被警方控制。此案引起了新密市有关方面的重视。5月26日,对此案负有一定责任的白寨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该镇主管工业的副镇长以及新密市有关局委的负责人共七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被名职。悲惨的是:出逃民工范明荧在出逃前曾数次被周连庆及其打手用三角带、木棍、橡胶管等毒打;出逃后,其伤势经法医鉴定为“轻伤”。5月19日下午,可怜的范明荧突然死亡了!目前,其死因尚在调查之中。

  现代“包身工”,已非惊现一地二处,而是普天下皆然了。2002年5月24日的《中国青年报》刊载了一篇事发于天津的报道:

  “简直是噩梦!”已经打工5年的陆荣勇在描述他最近一次打工经历时,至今仍心惊胆战。虽然已经从那家厂子出来半个多月了,但他的哥哥陆煜对他的担心反而越来越重,因为弟弟每天夜里说的梦话让他觉得弟弟子脑子好像出了什么问题。

  看到和陆荣勇一起打工的同乡陆万红时,陆煜才感觉自己的弟弟还是幸运的。他这样描述见到陆万红时的情景:“他正躺在沙发上,两眼微闭,我问他现在感觉身体怎么样?他说就是头晕,总是想吐:左手肿得油光发亮。我一问才知道,他的前臂被厂里的打手用钢叉穿过,伤口也发炎,呈乌黑色,而且现在活动不停。我想带他到公安机关报案,但他一听说就害怕,死活不去。他脸上那种害怕的神色,就像是电影里面刚从集中营放出来的样子。”

  2002年3月13日,家住重庆市黔江区两河镇良家村的陆荣勇和同村的陆万红、陆万江兄弟以及其他20来个同乡,在重庆包工头陈永锡的带领下,来到天津市大港区小王庄南抛村的新联砖厂(以下简称“南抛砖厂”)打工。

  “来之前,陈永锡告诉我们一年能挣上八千块钱,但是我们来之后,情况就全变了。”陆荣勇算了一下自己的收入,“我负责拿锅又挑砖,按规定挑1万块砖才能拿到20元钱。有活时,我每天工作14到15小时,累死累活顶多挑6000多块,只能拿到十一二块钱。而每天要想在厂里的食堂吃饱,就得花10元钱,所以我们每天等于白干活,根本拿不到钱。”

  陆荣勇说:“除了干活累,工人们平时还经常挨打。我们没自由,平时不许出厂,寄信都是统一交到厂里,但是给家里写了信都好像石沉大海,没有收到过回信。”“刚来一个月,我就不想干了。但厂长说,要走必须交2000块钱。我根本走不了!”他摸着自己的脸和记者说,自己就挨过管理人员的大耳光,理由是未以按时在早上4点半起来干活。

  比起陆荣勇,在厂里开车拉砖的陆万红可惨多了!未满18岁的他是第一次出来打工。陆万红回忆,4月27日,因为拉砖的事,他和厂里的一名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在被打了两拳后,俩人动起手来,厂里的几个人一起打他。其中一个用挑砖的钢叉将他的手臂扎透了。疼痛难忍的他,捂着流血的伤口向厂外跑去,但是被厂里的几个人骑摩托追上,8名壮汉拳脚相加,其中一人用铁棒将陆万红一棍打昏。工人们逼工头陈永锡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后,陆万红被送至大港医院,经过短暂治疗,又被拉回厂里。

  陆万红说,正是利用自己被打伤需要照顾的机会,在同一砖厂打工的哥陆万江才得以跑出来给家里打电话,让家里人速来救他们。头昏、恶心腰部剧痛的陆万红躺在床上,盼望着家人的到来。

  4月30日,陆万红的继父和在南开大学读书的亲戚一起来到厂里,准备接陆万红、陆万江及其女友离开砖厂。厂长刘木敏将他们一行拦住,说走也行,每人交2000元钱!名目是工厂为工人花了“培训费”,以及工人离开后因“缺编”给工厂造成的损失费。在经过多轮的交涉后,厂方最终同意:受伤干不了活的陆万红可以走,哥哥陆万江和其女友不能走。

  同在该厂打工的陆荣勇趁人不注意,求前来接人的南开大学大二学生于文文给在自己在北京读研究生的哥哥打电话,让他来救自己。在中国人民大学读书的陆煜得知自己弟弟的情况后,于5月2日赶赴大港,并相继向当地派出所和大港区公安局刑警队扫案。在警方的帮助下,5月5日,陆荣勇终在没有交纳2000元“培训”费的情况下被哥哥接走;走时,工头陈永锡给了每个重庆来的工人20元钱,这也是陆荣勇等人两个月来唯一的收入!

  5月22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大港西南、介于津冀交界处的南抛砖厂。记者问正在露天干活的工人:“每天工作多长时间?”工人边干活边答:“大概十三四人小时。”“每天几点起来干活?”“起五更。”“何时给钱?”“说是麦秋。”

  由于厂长刘木敏不在,记者被副厂长刘学达和厂长刘木敏的哥哥刘木强等人“请”到厂部办公室。据他们介绍,这个砖厂是由刘木敏向南抛村承包下来的,共有来自重庆、山东、甘肃的40多名工人在此打工。副厂长刘学达和记者说,他们是通过包工头招工,厂里负责工人来厂的路费。厂里只和包工头打交道,由包工头管理工人。工厂实行按件记费,只有整个小组达成目标后,工厂才将工资拨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发给工人。重庆包工头陈永锡承认其没有和工人签任何协议,一般工人的工资一年结一次。他们矢口否认4月27日陆万红被打的事件。刘木强理直气壮地对记者说:“你去看看,附近大大小小的数十家砖厂是怎么对工人的?看看他们工人的劳动强度有多大?我们厂对工人还是可以的。”

  郭永利今年36岁,是黑龙江省依安市的一名农民。2003年春节刚过,郭永利便从老家来到了齐齐哈尔市,包下了一个小型建筑工程。随后,郭永利又回到老家,以每个月包吃包住600元工资的条件,招了17名打工仔。

  年末时,郭永利虽然按照当初的约定,给每个打工仔如数开了工资。但工程完工后,郭永利竟然盘剥他们1.6万多元。

  2004年年初,郭永利通过以前的种种关系,联系到了一个更大的工程,需要40多人。由于家乡的那些打工仔知道了他克扣他们工资的事情,没有一个人愿意再给他打工。

  这天,在齐齐哈尔火车站,郭永利看见有很多单位在招工,他不禁灵机一动,用大红纸也写了一张招聘启事。

  人员很快就招满了,郭永利承包的工程也如期开工了。然而,由于条件太艰苦,招来的这些人不是挑吃挑住,就是拒绝无偿加班,这就使得工程进度很慢。这时,郭永利找到了项雨。项雨是黑龙江省肇州县人,42岁,人长得凶狠剽悍。郭永利对项雨说:“我每个月给你开1000元的工资,你帮我管一个这帮臭民工。”

  项雨一听有利可图,马上就点头答应了。紧接着,郭永利又找到了另外三名比较霸道的打工仔——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35岁的戴宏生,来自黑龙江省富裕县的35岁的刘建华和34岁的程友军——以每个月800元工资的诱惑,把他们四人组织在了一起,封项雨为“队长”,封戴宏生、刘建华和程友军为“副队长”,帮自己“管理”起了这些打工仔。

  得到了郭永利的“重用”,项雨等人的胆子大了起来,只要那些打工仔中有谁敢发一声牢骚,或者稍有满,他们轻则怒骂,重则拳脚相加。

  慑于项雨等人的,打工仔既不敢怒,也不敢言,只好埋下头来拚命干活儿。工程的进度终于加快了。为了表扬项雨等人的突出“贡献”,郭永利给项雨发了500元奖金,给其他三个个人发了300元奖金。虽然建筑方的工头每个月都按时给郭永利结算了打工仔们的工资,可是自始至终40多名打工仔一分钱工资也没有领到。

  大把大把的钞票这就样流进了郭永利的手里。由于不堪项雨等人的虐待,打工仔们接二连三地逃走了许多。

  郭永利又故伎重演,到火车站招工。2004年7月7日,来自各地的20多名打工仔,被招进了郭永利的工棚。

  一晃几个月过去了,到年末工程快要完工时,郭永利没给打工仔们开了分钱的工资,就想偷偷地逃跑。这时,郭永利以前认识的一个人打来电话告诉他说:“我有一个朋友,在辽宁盘锦承包苇场,把你的那些人运过去割苇子,卖给给造纸厂,肯定能挣大钱。”于是,郭永利又找来了自己那四名打手,给他们每个人发了800奖金,密谋起来……

  2004年11月21日晚上8点多钟,30多名打工仔被赶上了一辆大客车,经过一夜的颠簸,于11月22日上午来到了辽宁省盘锦市东郭苇场小流子沟垛场。到了地方,他们就被赶进了芒苇荡,每人发给了一台收割机,割起了芦苇。可是,因为没有干过这种活计,打工仔们不会用这种机器,结果招来的是项雨几个人的一阵阵毒打。

  当天晚上,因为实在没办法忍受项雨等人的欺压和生活条件的艰苦,有七八个打工仔偷偷逃跑了。

  此后,项雨几个人对打工仔们更加残暴了,看管得也更严了,就连上厕所都要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由专人看管才能进行。打工仔们的工点,成了一座“劳工集中营”。

  12月的一天,打工仔王明国得了重感冒,戴宏生见他没来上工,冲进工棚,一陈拳打脚踢,硬是把王明国赶进了苇场。王明国实在忍受不了这种非人的待遇,决定找机会逃跑。可是,还没等王明国出逃,接下来发生的一件事情让王明国心惊肉跳。

  12月末的一天晚上,来自黑龙江安达市的打工仔金永哲因为逃跑被抓回来后,项雨就在零下30度的严寒里,把金永哲的衣服扒了个精光,然后拎起一桶冷水,从头上浇了下去。金永哲被冻得昏倒在地。可是,项雨仍不肯放过他,拿起竹棍,一边恶狠狠地抽打金永哲,一边向打工仔们喊道:“谁要是敢再逃跑,这就是下场!”当天夜里,项雨把金永哲扔到了附近的一个车站里。

  打工仔们都被吓坏了,再也不敢逃跑了。王明国更是如此。为了少遭毒打和折磨,王明国从此学会了低眉顺眼地服从,打手们便给他安排了比较轻闲的差事,为大家做饭。

  2005年3月4日,王明国要做午饭,到项雨的房间里取米,发现那儿的火炕上有一部手机。王明国见四周无人,急书记拨通了外甥的手机,说:“我在辽宁盘锦的一个苇场割苇子,被看住跑不出去,你快点来救我……”

  接到王明国的电话,王明国的外甥急忙赶到了王明国的家里,把这一条消息告诉给了王明国的儿子王作林。

  2005年3月11日,王作林乘火车赶到了盘锦市,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小流子沟垛场的具置。王作林赶到了东郭镇,向东郭镇派出所报了案。

  东郭镇派出所所长马荣军听后,立即带着王作林,来到了小流子沟垛场。在一幢破房子里找到了正在做饭的王明国。你子相见,抱头痛哭。

  因为另外的打工仔被项雨几个人带到远处的苇场里去割苇子了,马所长只好先把王作林和王明国带出的询问。

  就在这时,项雨等几个打手得知警察把王明国救走后,他们慌慌张张地雇了一辆大客车,把剩下的20多名打工仔强行赶上了车,拉回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接到报案后,2005年3月17日下午,民警们将黑心包工头郭永利抓获。根据郭永利的交代,民警成功地将26名被困打工仔解救,并当场抓获了打手戴宏生。紧接着,另外两名打手刘建华、程友军也相继落网。目前,只有项雨一个人在逃,警方仍在严密布控和搜捕之中。

  当我们读到诸如此类催人泪下的报道,当我们耳闻目睹到现实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诸如此类的事情,禁不住想起了夏衍的名作《包身工》,但那揭露的是万恶的旧社会,私有制下工人的悲惨境遇。而如今在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公有制已成为社会经济基础的社会主义新社会,居然又惊现此种“包身工”惨像,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实在应引起人们的深思!

  1999年11月9日《天津日报》的一封打工者致该报编辑的信及该报记者的调查附记,读来使人不难想见到那些可恶的资本家是怎么样对待工人,而工人们又是处于怎样境地下从事生产劳动的:

  我们几人是从江西省和福建省来津的打工者。今年3月至6月,浙江省乐清市东联乡的吴正善在天津雇用了我们,让我们到东丽区“温州城”附近他的服装作坊给他干活。当时他和我们签订了“聘用合同书”和“劳务协议书”,合同书和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上班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甲方(吴正善)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尊重乙方的正当权益,保障访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招用人员的上班时间及休息、休假等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但是,自吴正善雇用我们后,根本不把我们当人看,每天工作长达18到19个小时。下班后再吃饭、洗澡,又要占去1个小时,这样每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的觉。因工作量大,大家体力难支,每天无法完成老板的要求,又得受骂受辱。长时间这样干,有些工人生病了,但是老板也不让休息,把我们弄得实在无法干了。我们想离开这里,老板不但不给我们工资,还打了我们中的樊新华。我们都是外地人,在天津人生地不熟,根本不敢惹他。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给我们作主,帮助我们解决问题。

  樊新华 李秀风 吴秀铭等《天津日报》记者马连科、实习生李云华就此信反映的情况作了调查。他们的“调查附记”写道:“针对此问题,记者走访了东丽区劳动局和天津市劳动局的有关部门。据了解,近年来,本市经常发生类似的用工问题。其中大部分问题出在外地人雇用外地人,不按本市劳动部门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非法招工,在本市干活后,不支付工资。吴正善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这些外地老板想各种办法逃避本市劳动部门的管理,很容易出问题。”

  当代中国工人生产劳动、工作条件之恶劣,令人堪忧。2001年10月,《中国青年报》记者乔装成民工暗访被矿工举报为“吃人魔窟”的陕西省洛南县陈耳金矿。记者猫腰进入一个坑道前行,安全帽不时擦碰洞顶的岩石。前行约200米,就到了已经采空的矿石带,这里非常陡峭,不时出现成堆的石块。民工们指着石头说:这是塌方留下的,下面埋着好几个民工的尸骨。继续爬行,采空的矿石带上偶尔碰到一两根矿柱,就像用火柴棒支撑着一大堆砖石一样,随时都有坍塌的危险。打钻的钎头“嘟嘟嘟”地震响,浓烈的粉尘扑面而来,二三米外的两个100瓦灯泡顿时不见了光芒。记者掏出用塑料袋裹着的照相机,刚拍了两张,取景器就被粉尘蒙得什么都看不见了。几个民工用衣领捂着口鼻继续作业。记者使劲睁眼朝脚下看,生怕跌入已采空的矿缝,粉尘却模糊了视线,眼睫毛也被糊住,眼球辣地灼痛,刺鼻的粉尘呛得人无法呼吸,剧烈的咳嗽让记者口吐黄水,只得把头深深地缩进衣领,用内衣捂住口鼻……约两个小时,打好了八处炮眼,记者和几个民工稍作休息,但凭手电筒的光亮怎么也认不出几位民工的面孔了。装药、放炮,矿道里又一次扬起浓烈的粉尘,负责搬运的民工已开始搬运矿石。近三个小时的打钻作业,记者胸腔憋闷,难以坚持,走出洞口,清洗口鼻眼睛,沉淀在白瓷碗底的粉尘有一指多厚。对于记者来说,这只是短暂的体验,而对长年累月在这里干活的工人们来说,等待他们的将是什么?……有简陋的工棚里,记者看到了一份《坑道施工安全合同》,上面写着:“乙方(工人)施工期间必须保障个人安全,如发生伤亡、致残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乙引起的不安全事故及火灾、人为事故;在甲方施工工地发生疾病,因其他引起的非正常死亡事故,概由乙自行负担。”这显然是份完全不把工人当作人看等的“霸王”合同。据了解,该矿的十多个坑道均被私人承包,其中4个坑道已采空废弃;5号坑道因安全问题而被查封过,但现在又有人组织工人在开采了。(据2001年10月25日《中国青年报》)就在该矿,恶劣的工作条件和严重的粉尘危害着职工的身体,直接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安全。从1992年起陆续到该矿打工的40多名青壮年劳工,由于矿山缺乏粉尘防护措施而患上了“尘肺病”,目前此病在国内外尚无理想的治疗方法,李光成等多名工人已经先后去世。2001年8—9月,数十名患有此病的幸存者先后向陈耳金矿、洛南县政府提出工伤职业病待遇的申请和申诉,却均遭拒绝。当媒体对陈耳金矿触目惊心的粉尘肆虐状况曝光后,洛南县政府于2001年10月27—31日成立了以该县人事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该矿粉尘危害问题进行专门调查。在只是选取该矿13号和15号坑作取样调查,且无粉尘取样,更不可能对粉尘浓度做出准确数值检测的情况下,联合调查组居然作出“陈耳矿安全生产和劳动卫生保护措施健全,粉尘浓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结论。至于该矿主管生产的经理孙振明则根本不知国家规定的矿山作业粉尘浓度的上限标准;一些承包经营坑道的老板从未听产过“粉尘浓度”这个名词,更没有对劳工们进行定期的身体健康检查。2001年11月12日,经过多番周折后,商洛地区卫生局终于同意对劳工进行尘肺检查;15日,山阳县42名幸存者自费到地区防疫站接受检查。一般情况下,尘肺鉴定结果一周内就可以告知患者,但还未等到结果,年仅33岁的秦吉友就在11月22日离开了人世。11月22日离开了人世。11月26日出来的结果表明,初步查出有28名劳工患有尘肺,但名单不能公布;由于事态严重,为慎起见,需要对其进行复查。12月14日,这些劳工到商洛地区中心医院接受先进仪器的复查。尘肺鉴定结果还没出来,29岁的杨桂成于12月24日凌晨病逝。当日,劳工代表再一次来到商洛地区卫生防疫站,要求了解尘肺鉴定结果。该站朱站长说,这需要请示地区卫生局和地区行署。2001年12月25日和2002年元月4日、8日、11日,《中国青年报》的记者曾多产供销与商洛地区联系,但卫生防疫站领导一再说未见卫生局、行署领导批示,不好作任何答复;地区卫生局马局长则说,没有宣传部门的同意,他拒绝采访,记者可以去找洛南县下放。商洛地区行署的秘书科工作人员请示领导后说:陈耳金矿不存在粉尘浓度超标问题;洛南县政府、山阳县政府也没有劳工因病死亡的报告;至于尘肺鉴定结论,由地区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自主决定公布。但是,时至今日,诊断结果一直秘而不宣。(据2002年1月16日《中国青年报》)

  类此之事,似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下面再录载几篇见诸《中国青年报》的有关报道:

  河南东部、山东省西南中是一片平原,过去被称为“黄泛区”。因盛产泡桐,那里成了木材加工基地。又因加工厂的电锯设备简陋,安全保护措施不力,每年都有成百上千人在锯木时致伤致残。山东荷泽市庄寨镇南亭子村一个诊所的大夫对记者蠊:“村里光断手指就能装一箩筐。”由于经常发生断指、手掌被电锯锯断的事故,那里的大街上随处可见“扫断指”的医疗广告。不少诊所的老板就是看到这里生意好,“几乎每天都有来接断指的”,和那些做木材生产的老板一样“赚得盆满钵满”。(10月30日《大河报》)

  说实在的,因为农村小厂矿的机器设备落后而导致打工的农民受伤致残的事并不少见,就连深圳因同样原因致伤残的打工者也不是少数(有个叫周立太的律师就代理了这样的赔偿诉讼500多起)。在人口太多工作又少情况下,那些工厂主面对的是在厂门外排起的打工长队,他要命不会去改造他的设备——“能让你干就不错了”。所以,虽然矿井透水,煤矿和烟花厂爆炸等事故不绝于耳,可怜的农民兄弟还是“前仆后继”。不是他们不怕死,而一家老小等着吃饭、穿衣、缴费,不干,钱能从天上掉下来?

  耳闻目睹的太多,太多又说了白说,我们对此类事已经几乎麻木,但我对这则“断指一箩筐”的新闻感到吃惊,是因为“记者在采访的过程当中没见到一起因断指而引起的法律纠纷”。

  没有法律纠纷,或许是因为老板“大度”,赔偿的诚心和数额让受作的农民很满意?事实并非如此。农民孙兆明断了四根半手指,接指手术费花了8000元,可他在老板那里干了半年,总共只拿回2000元的工钱。这次断指倒让他背上了几千元的债。还有更让人吃惊的,有个叫孙永强的在锯木时,被反弹回来的木头打在胸口上,不久死亡,“老板仅拿出了400元”。而更多的断指事故,“据一些知情人讲,有些是私下解决的,老板一般是赔俩钱就算了,更多的是拿不到一分钱的赔偿。”

  记得广西南丹对死难矿工的赔偿数额是两万元(有的还高些),而这里一条命才400元——谁会对这样的赔偿满意?不满意为何不“拿起法律的武器”?原来,之所以不打官司,是“由于双方有口头协议,干活期间出现伤人、死人事件,后果自负”。也就是说“后果自负”的口头协议,竟成为那些老板对农民们受到伤害却置之不顾的挡箭牌!

  对农民来说,“一箩筐断指无诉讼”,一种可能是根本不知道有可以为他撑腰的法律,不知道《劳动法》,不知道《民事诉讼法》,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口头协议根本就是违反无效的协议,不知道像这样屡屡伤人无法为劳动者提供安全保障的设备根本就不许再生产下去。除此之外,还有另一种情况:担心告不赢。

  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应该引起我们的法律机关的注意。农民不知道有这个法,说明在那里对法律的宣传不够;而担心打不赢官司,更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对法律失去信心。同时,像这种“木材加工基地”且“几乎每天都有断指”,有关部门不会不知道,而竟能弃耳不闻,熟视无睹,亦可见对的生命健康漠视到了何种地步。

  我们知道,法律应当有两条“线”。一是“高线”,即“惩罚线”:法律对无论多高的权贵都能征治;一条是“低线”,即“保护线”:能够对社会最底层的弱势者进行可靠的保护。保护线越低,惩罚线越高,反映出一个社会法治化程度越好,社会秩序就会越合理。

  当看到“一箩筐断指”而竟连诉讼都没有的新闻时,我们忍不住要问:法律的最低线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些农民包括进去?

  [编者按]俗称为“打工仔”的我国进城务工青年的队伍正在不断扩大,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军团”。他们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但他们的生存状态、安全保障等却严重滞后,特别是有相当一些外资企业由于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致使企业生产带有原始积累时期的无序与野蛮,工伤事故频生。“打工仔”的健康权利越发凸显,已构成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

  今年(2001年)9月上旬,广东的媒体披露了一条令人震惊的新闻: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新日东电工厂28名员工正乙烷中毒。中毒员工手脚酸软无力,四肢根本不听使,用筷子挟不住面条。开始,中毒症状并未引起打工妹的注意,很多人以为得了风湿,买了一些吃,但没有效果;还有一些人以为是工作太辛苦所致,干脆辞工回家休养。谁也没把这些症状同化学品中毒联系起来。

  这家工厂是一家专门生产生机配件的日资企业,中毒员工们所在车间为光学工厂受人检查车间。这个车间员工的主要工作是对原材料进行检查,选出有“标志不良欠点”的液晶屏,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用布蘸上化学药品“正乙烷”擦净液晶屏上的灰尘。宝安区卫生防疫站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测后填写的《劳动卫生检测评价书》“评价意见”一栏写道:“车间空气测出正乙烷,其浓度未超过参考标准(180MG/M3)。”这份检测报告书同时指出:“正乙烷有低到中等毒性,可损害皮肤和神经系统,可致周围神经炎等慢性职业损害。该溶剂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操作工人应该使用防护用品,避免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

  医院对员工检查诊断的结果表明:光学受人检查车间31名女工中有28人出现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其中轻微神经性损害5人,轻微——轻度神经性操作害2人,轻度神经性损害13人,轻中度神经性损害7人,中度神经性损害1人,而正党的仅3人。

  亡羊补牢。这家企业在中毒之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光学受人车间全面停用正乙烷,改用毒性更低的异丙醇PA作为液晶屏的清洗剂,并给受人检查车间增加几台排气扇,使车间空气1小时可以更换10次,开始给员工们配备了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总共投入了3100余万元。同时为中毒女工投入医疗费用数十万元。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在这28名中毒员工之外,有更多的企业埋藏着职业中毒的隐患。据了解,从2000年7月起,宝安区卫生防疫站就制定了《预防白电油职业中毒管理指南》,并要求所有使用白电油(主要成份是正乙烷)的企业必须设立“职业危害启示牌”,上面要明示:白电油过量吸入能引起周围神经损害;使用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使用人员注意戴防毒口罩;若有手脚麻木、两腿酸软等症状,应立即脱离岗位。企业不设警示牌,一方面是怕引起异口同声工担心,最主要还是缺乏强制性管理措施。由于我国还没有明确的有关防治职业病的法规出台,面对违规企业,防疫部门也缺乏强有力的监管依据。

  《南方都市报》披露了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近年来,深圳市共发生职业中毒百余宗,中毒人数百人,并有30人死亡。职业中毒类型主要是正乙烷、三氯乙烯、混合溶剂、二氧化碳、铅中毒等。有机溶剂已成为主要的职业危害因素。深圳市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企业有3699家,其中,87%的企业分布在宝安、龙岗两区。全市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有9万多人。近年来发生的职业中毒事故95%有涉外企业。

  打工仔刘献平就死于职业中毒。17岁的四川籍打工仔刘献平去年(2000年)12月4日从老家来到深圳,进入龙岗坪山六联一家五金制品厂打磨部工作,用三氯乙烯超声波清洗表链,晚上11时打卡出厂。20分钟后,有人发现他倒在距厂200米的空地上,送往坪山医院后,人已经死亡。好好的一个小伙子,离家才两个多月,怎么突然就死了?悲痛欲绝的刘献平父母愤然来深圳讨说法,他们要让孩子死也死个明白。经过省、市、区三级卫生部门的调查、诊断,发现刘献平工作的五金厂三氯乙烯严重超标,最高时达到2.93倍,尸解脑、肝、脂肪组织也检出三氯乙烯,最后鉴定为职业中毒。

  打工青年祝本俊则成为了“矽肺”的受害者。他1995年21的时候,从安徽农村到深圳的一家宝石厂当宝石切粒工。1998年,厂里很多人都患了肺结核。他害怕染病,于,1998年辞工回家,没想到可怕的事还是发生了,他无论干什么都感到气短,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夜断为“二级尘肺”。1999年7月12日,深圳市劳动局认定祝本俊所患的尘肺是由于矿石粉尘形成的“矽肺”,是职业病,属于工伤。祝本俊拿着劳动局的认定书找到厂方,厂方提出“私了”,在协议书上写道:“厂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愿意资助祝本俊的部分医疗费和生活补助费。”但这不等于祝本俊的病是工伤。厂方一次性资助祝本俊5万元,以后便不负任何责任。拿到5万元以后,祝本俊跑了北京和上海的几家医院,都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办法。他在一家医院开了药回家服用,5万元已经花光,但病情没有什么好转。这种病越活动越严重,眼睁睁一个大活人变成废人,又没有钱治疗,祝本俊要寻短见。这时,一位律师鼓励并帮助他,通过法律途径向厂方索赔,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判定厂方支付残废退休金、后续医疗费等416352元。深圳宝安区法院一审驳回他的诉讼请求,指出他的诉讼已经过了时效;他与厂方签定了赔偿5万元的协议书,如有疑义应在法定时效一年零八个月内主张权力。祝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认为5万元的赔偿协议明显违反了劳动法有关法律法规,官司至今没有结案。

  据有关资料显示,职业病已成为影响我国部分劳动者健康并导致他们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最主要因素。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仅尘肺病人就累计达55万人,还有新发尘肺病人目前仍以每年1.5万至2万例的速度增长。全国每年报告各类急、慢性职业中毒人数千人,死亡数百人;重大恶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有关部门对发生职业中毒企业的调查显示,有28.91%的作业场所没有卫生保护措施;有47.69%的企业工人没有个人防护用品;工人缺乏自我保护和个人防护意识,只有19.69%的企业工人没有个人防护用品;工人缺乏自我保护和个人防护意识,只有19.57%的工人接受了职业卫生培训。工人因病被解雇有涉外企业中也司空见惯,在被诊断为职业病的509例患者中,18.6%的工人被解雇。不少工人回家后才发现自己患上了职业病,即使想求助法律保护,却苦于无法支付旅费、医疗检查而只能放弃。

  有关人士指出,由于国家至今没有权威性的职业卫生法规,绝大多数企业没有接受预防性卫生监督即投入生产,留下事故隐患,以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律威摄力。在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发生职业中毒草事故或有毒有害因素严重违法的企业也都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防治条例》虽已颁行多年,由于没有对违法行为处罚的具体条款和实施细则,没有任何约束力。目前在广东职业卫生可操作的法规只有一个《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其中对于企业违法经营的处罚仅限于数额不大的罚款,实施细则不明,对企业没有震慑力;而且存在卫生、劳动两个执法主体与职能交叉,监督权与处罚权不一致,不便于操作。同时,职业卫生软硬件建设跟不上工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深圳市没有一家专门的职业病防治院;对于一些新发现的毒草物或只有商品名称但成分不明的化学物,缺乏检测能力;发生职业病仅赖于送往广州作进下检查和治疗对于职业中毒缺乏紧急抢救和诊断能力;职业卫生从业人员全市才135人。

  今年(2001年)9月26日,深圳《晶报》以“断指呼唤生命安全”为题报道了令人心痛的消息:主要生产电风扇及运动器材的深圳沙井黄埔青海电机厂,1000多名职工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就发生40多起员工断指事件。该厂冲床车间有30多人,现在手指伤残的就有7个人。

  由于这家企业没有给打工仔办理工伤保险,厂方只能了部分赔偿,不同意支付伤辞退金,打工分仔对此不满,四处上告。《晶报》披露了这该厂工伤的情况以后,引起了镇政府的重视,也使厂方受到了触动。镇政府派出调查组进驻该厂进行调查,最后以协调解决赔偿问题而告结束,打工仔拿到了包括残疾补偿金和辞退金最高的赔偿9万元。残疾的手臂给这些打工仔将来的生活、工作,给他们的亲人,给社会留下了多少遗憾和后患!

  在珠江在三角洲打工青年中因工断指、断臂、断腿的伤残人员数量惊人。最近记者走入深圳市龙岗区龙岗镇的一间出租屋,在这套房子里就见到了30来个断手、断臂的青年!他们都是从外省到珠江三角洲一带打工的。

  因为打工仔致残的官司不断增多,在广东出现了一些专门为打工仔打官司的律师,周立太就是其中比较出名的一个。据周立太介绍,他目前手中正在打的官司有700余宗,绝大多数是打工仔断指、断臂、断腿、瘫痪的工伤案例,其中有85%左右是珠江三角洲一带的案例。

  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一些了解内情的人认为:部分港资、台资企业的机器设备陈旧、落后、老化,经常出故障是造成该厂员工伤指、断指、断臂的主要原因之一。前不久,一家法院对深圳坪地镇一家港资公司进行查封拍卖时,经行家鉴定,该厂的设备是20世纪20年代出厂的,已经老化到没有任何价值。据有关人士介绍说,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急于发展“三来一补”企业,对进口设备把关不严,有很多在港、台淘汰的机器设备流了进来,有很多机器、设备的出厂日期都被改了。前面提到的沙井黄浦镇清海电机厂资方代表纪荣东在检讨该厂40多名员工断指的原因时承认:“冲压器械存在安全性能老化的问题,没能保证员工的劳动安全。”该厂年仅20岁的包子敏在操作机器时机器失控,她用脚踩踏板,机器没有反应,她用手去检查时,机器忽解向下连续打两下,食指因为机器自动气模被压住,一只手最后只剩下一根大拇指和手掌,被鉴定为6级伤残。

  培训不足、仓促上线也是频频出现断指、断臂的原因。对于各工种有必要进行哪能些培训,因家有明确规定,但很多企业不予执行。工人上午进厂,下午就上岗了。有的断指工人就是在进厂后未经培训就直接上岗,不久就受伤的。17岁的付绪林从安徽省一职业学校毕业后,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丁山桥工业区六合塑料厂做轧工,进厂后填了个简历,合同也没签就上岗了。上班第24天生产总管吩咐他从轧工部调到打料部开粉碎机。打料车间噪声极大,干到中午11点,他就觉得整个大脑昏昏沉沉的。打完料应该清机了,按常规应该等机器停焉再清,可噪音已经吵昏了他的头,机器还没全停下来,他就打开了防护罩清理碎料。他的手一伸进去,无情的机器就先“吃”掉了他的手指,紧接着打断了他的手腕。参加工作只24天就发生了这么大转变,他永远失去了一只手。他是个独生子,他怕爸爸和妈妈受不了这个打击而不敢告诉他们。

  劳动强度太大,加班时间太长、严重超时,疲劳上岗,也是发生意外事故的重要原因。企业普遍采用的是对员工包吃包住的形式,员工伙食费、营养不良,工人基本工资低,只能靠加班增加收入,而且加班费都很低。工人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因而疲惫不堪,甚至会出现晕厥,导致工伤事故接连不断。失去双臂、曾经创全国工伤索赔额最高341万元的女工刘涛,就是在连续加班后,倒在了梳棉机上被绞掉了双臂。国家规定每个月加班不能超过36个小时,而是在出事故之前的19天时间里中加班达到了78小时。

  有关部门监管不力,存在体制上的弊端,珠江三角洲一带普遍在区以下的各个镇设立了劳动站,而劳动站不是市区劳动局的派出机构,只有业务上的指导关系。劳动站人、财、物均归镇政府领导,重要任务是为镇政府向企业收取工缴费。劳动站的职能决定了它的立场,在受理打工者投诉时,容易偏袒用人单位,都会存在“保住老板,才能保住饭碗”的思想。一定数额的补偿只能给伤残者破碎的心带来短暂的安慰。重要的是从源头解决尽可能少出或不发生伤残问题,而要真正从根本上杜绝减少工伤事故发生,还有待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艰苦的努力!

  诸如此类的事例,多到举不胜举的程度。2002年12月22日的《人民日报》有过篇题为《“五金之都”之闪光》的正面性表彰报道。其文乃《人民日报》记者袁亚平所写。据该文称:“异国情调的‘阿根廷文化节’,竟然在浙江中部的永康市举行。一个国家一中国的一个县级市举行如此重大的活动,这在浙江省还是第一次。阿根廷驻沪总领事米格尔·阿尔费雷德·贝约先生去年到永康市访问,在中国科技五金城流连忘返。中国科技五金城是全国最大的五金专业场所,来自世界各地的2000多家名牌企业的五金产品汇聚在这里。”“记者在永康市采访时又听到了一个令人兴奋的消息:一座建筑面积数千平方米的永康五金产品展销馆,最近在美国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亮相。至今,永康市在国外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已有30多家,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永康产品的注册指标。”“目前,永康五金企业1万多家,做作业人员20多万人,形成了电动工具、有色金属冶炼、小家电等八大支柱产业,产品达1万多个品种,其中10多项五金产品的产量位居全国之最,100余种产品打入了国际市场。”这就难怪永康市委书记楼朝阳要很自豪地对记者说:“我们基本形成了‘强项在工业,特色在五金,优势在民营,活力在市场,后劲在科技’的民经济发展格局。去年全市内生产总值82亿元,财政总收入8亿元,综合经济实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七十位。永康成为闻名世界的五金之都。”这永康何以会成为“闻名世界的五金之都”的呢?2002年12月20日《中国青年报》的一则报道,从一个侧面披露了个中秘密:

  被称为“中国五金之乡”的浙江省永康市,今年以来,发生手指断离或手掌列损以上的严重事故近千起,不少工人落下终身残疾。记者最近到此地采访得知,金华市安全生产部门竟认为永康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抓得好,将于近期向本地区其他县市介绍其经验。

  永康位于浙江中部,是隶属于金华市的一个县级市,五金工业是其支柱产业,产品主要有电动工具、小家电、汽车摩托车配件、防盗门、滑板车等。五金业广泛使用冲床、压床、剪板机、整平机等机械设备,如果忽视安全生产,极易造成手外伤事故。

  没人说得清永康市五金企业和工人究竟有多少。市经贸局的统计是:企业有7000作家,从业者20多万人。永康市常务副市长韩杰估计,不进行工商登记的手工作坊还有数千家。有人买一台机床放在家里雇四个工人就开始生产。

  据永康市经贸局统计,去年全市工业公司因手外伤住院的病人总计300多人。记者走访了当地几家医院,与永康相邻的缙云县铃氏伤科医院是一家知名的外伤医院,住院的手外伤病人90%以上来自永康五金企业。记者在这家医院的出入院上看到,仅今4月至11月,来此住院的记康手外伤员就有234例。附近还有一家田氏伤科医院,其院长是钭氏医院院长钭大康的大舅子。钭大夫说:田氏收治永康手外伤病人的数量与本院相当。位于永康市内的永康卫校附属医院规模稍小,但其手术外科的一名胡姓医生说,他们前10个月至少收治了250名伤员。

  走在永康市的街上,随便问一个路人,都能说出几家治疗手外伤的医院。当地此类医院有六七家,有的伤员还到较远的金华市一些医院就医。

  从以上调查估算,金华永康市五金待业发生的断指、损掌等严重手外伤事故已近千起。

  在几家医院,当得知记者来意后,住院病人纷纷围过来,争相进述自己的遭遇。34岁的黄端荣是安徽泾县人,在永康钢管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务公。今年11月8日,他的右手食指、中指、无名指被冲床从根部压断,虽经手术治疗接上,但手功能已不能恢复。医院尚未允许出院,但公司老板付了1万多元医疗费后就不肯再给。他面临着中断治疗,病情进一步恶化的困境。

  伤员们反映,企业为赶任务,对新工人普遍缺少岗前培训。人手不够时,常随意调换工人的岗位,导致工人对机器设备的性能和设备操作方法不熟悉,出现操作失误;超时工作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每天工作十二三个小时是家常便饭,很多人疲劳作业;相当一部分企业设备陈旧老化,经常操作失灵。几家医院都证实,春节过后,企业招收新工人,订货单较多时是事故高发期。

  就在记者要离开永康卫校附属医院时,一个身材不高的小伙子追上来。他叫刘杰,广西河池人,今年4月1日到永康庞强工贸有限公司打工。合同上写明他的工种是操作压机。但有一次订单多,企业要赶货,老板又派他去操作冲床。他不肯,老板就说:“你出来打工不就为了赚钱吗?叫你做什么,你就去做什么!”6月18日,他左手4个手指头被冲床冲断。手术和住院期间的医药是老板付的,但出院后的生活费、后续医疗费及企业拖欠工资,老板却一分没给。他要求回家,老板只肯出两三千元。

  刘杰说,他们厂的工人每个月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时间要加班。全厂70多人,今年以来已发生三起较严重的手外伤事故,其中一个贵州小伙子手指被冲断,老板只难两千元就让他回家了。刘杰的老乡孟朝辉也向记者反映,河南地区一起来永康打工的18人中,已有两人断了手指,一人手掌被打穿。

  记者就五金行业手外伤事故频发的情况先后采访了永康市劳动局副局长李晓春、经贸局副局长王健儿和常务副市长韩杰,他们作了如下表态:

  李晓春:工人建规操作、自身素质差、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低、操作中存在侥幸心理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是导致事故的首要因素;同时,此类事故多发是永康行业特性所决定的,五金业机械本来就轻易造成手外伤,再加上多处于发展时期,竞争非常激烈,事故多是必然现象。

  王健儿:永康市公司数太多,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紧缺,主管全市安全生产产的经贸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只有4个人,经常处是管人员培训管不了事故处理,管事故处理管不了人员培训。

  韩杰:永康市政府一贯格外的重视安全生产,特别是今年以来,自上而下,着力健全有关管理机构,狠抓有关政策的落实,严格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金华市安全生产部门认为永康的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抓得比较突出,正在让永康总结经验,准备向全地区推广。

  如果“永康市政府”真的“一贯格外的重视安全生产”,“狠抓有关政策的落实,严格执法”,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会有那么工人被轧断手指吗?只是因“工人违规操作、自身素

  质差、文化程度不高、技能低、操作存在侥幸心理”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才会被轧断手

  指,而“轧断手指的工人自然是活该了吗?难道一定要以轧断无数工人的手指来换取“五金

  之都”的美名,并且还要掩耳盗铃式地宣称“永康的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抓得比较突出”,并

  要让“永康总结经验,准备向全地区推广”让更多地方、更多的工人以伤残抽象来所谓经济

  成效吗?实在说来,这些年来,由于片面强调发展、追求效益,地方政府又多注重从自身立

  场出发考虑问题,再加上非公企业主以及公有制企业的承包人们追求的只是利润最大化,因而很不注意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甚至对于工人连起码的人道主义立场和态度都没有。2002年10月10日的《中国青年报》有篇题为《小矿主为何如此嚣张》的文章,文章作者叫郭基玉,记述的是他作为一位律师的亲身经历,现援引于下:

  作为一名来自江西老区的专职律师,我经常为老区众多外出打工的民工代理一些工伤赔偿案件,其中有不少是在小煤矿安全事故中受伤的民工。今年9月,我又处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实在是为这个小煤矿主的嚣张气焰所震惊。

  我的当事人向我讲述了他的受伤经过:今年7月14日上午11时许,他和另外三名矿工在同一工作面采煤挖掘时,突然从顶板上附落一石块,砸向他的头部。他急忙向后仰躲避,但还是被石块砸伤了骨盆、胸部、大腿等多处部位,后被送往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骨盆骨折。虽经医生全力抢救,仍将留下终身残疾。

  我的当事人受伤住院后,一开始,矿主还给钱治疗,当他住院两个月时,矿主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开始推脱,最后,矿主干脆使出“撒手锏”——要他凭医院发票来拿钱,这不就是叫他要出院吗?否则没有办理出院手续,怎么能有发票呢?

  我在县里的那几天,无法与矿主联系。矿主要么把我的电话挂断,要么就是“钱没有,要打官司就去打。打官司你们肯定会输!”而我一再请求面谈,也被其拒绝。当矿主得知笔者去过矿区时,他还在矿区放出口风:“我是不会再给钱了,而且,我还要花10万块钱和他打官司,我要把他拖死!”

  为能协商处理此事,也为走上万不得已的诉讼途径做点准备,我在矿主始终不露面的情况下,先后去了该县劳动局、安全生产管理局、煤行办、虎岗乡政府、煤管所、市劳动局、安监局、当地的派出法庭等部门。去过那些部门后,让我感觉各级部门似有为虎伥之嫌。我曾向劳动部门提出要求确认工伤的请求,县、市劳动局均不予确认。县劳动局有两种理由:一是只有国有企业才会确认工伤;另一是只有办理了工伤保险的企业才会确认工伤。市劳动局的说法则是只有合法的企业才能确认工伤。县局不确认的原因肯定是该矿“四证”不全。但是,作者觉得,无论哪种理由,都与劳动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相违背,都不能成立。

  我曾向安全事故的监督管理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煤行办称:“这座煤矿‘四证’不全,我们管不到。”安监局称:“我们只可以帮你联系一下矿主,看是否能协调处理?”但迟迟没有消息了。劳动局称:“安全部门已独立出去了,我们现在管不到了。”乡政府、煤管所则称:“我们不知道有这起事故!”

  然而,问题的症结在于这座煤矿发生的事故,并非只有我的当事人一起,还有严重的死亡事故;此乃其一。其二,既然是“四证”不全的煤矿,那末,政府各个部门都干什么去了?整治小煤窗窑的工作做到哪里去了?可见,各级部门都在相互推诿,而这种推诿发生在外来的矿工身上,是不是地方保护主义又在作怪呢?

  这个煤矿的一些矿工告诉我,在当地,出事故政府不但不管,还会帮矿主说话,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到现在为止,这里共发生了三起煤矿事故;除了死亡事故被死者亲属捅出去后,其他两起受伤案件均未见矿主向有关部门申报。即使死亡事故已经公开了,有关部门也未做出任何处理。

  如果不是甚至会出现了已经公开的矿难死亡事故,“有关部门未做出任何处理”,这小矿主会如此嚣张吗?“有关部门”及其领导人,真的仅只是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考虑吗?他们之间是不是还存在着别的什么难以为外人所知晓的关系?将如此嚣张而又黑心的小矿主及诸如此类的私营企业主视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符合马列主义基础原理、合乎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吗?在那些视“民工的命好像不是命”的有关部门及其负责者领导下,能够建设成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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